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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习汽车灯光正确使用方法 看看哪些要扣分
时间:2013/11/2  点击数:1410  

照明良好路段不应使用远光灯

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,驾驶员夜间行车长时间使用远光灯不变光,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,容易导致事故,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伤害。随着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不断建设,道路照明设备已经非常完善,能够对道路起到良好的照明。因此,驾驶员在市区内行驶时无需使用远光灯。即便是在公路上行驶时需要使用远光灯,也应该在双方会车时变灯行驶,这既是文明行车的具体体现,也是《交通法》所规定的行为。

“机动车夜间开远光灯行驶,特别是一些对远光灯进行了改装的车辆,为了展示自己的灯光,即便是在会车时也常常不变光。由于车灯亮度过高,会给对面行驶过来的驾驶员眼睛刺激过大,导致对方视线模糊,易导致交通事故。在郊外和一些路段不熟悉的情况下,尤其容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。”工作人员表示。

不按规定用灯会被罚款扣分

据了解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对机动车使用灯光作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。

第四十七条,机动车超车时,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、变换使用远、近光灯或者鸣喇叭。

第四十八条,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,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: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,在窄路、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。

第五十一条,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,应当遵守:向左转弯时,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。转弯时开启转向灯,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。

第五十七条,机动车向左转弯、向左变更车道、准备超车、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,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;向右转弯、向右变更车道、超车完驶回原车道、靠路边停车时,应提前开启右转向灯。

第五十九条,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。第六十一条,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: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。

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对于那些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人,交警部门将会对其处以罚款50元,记1分的处罚。

长用远光灯也威胁自身安全

据高级汽车工程师姜先生介绍,当夜晚会车时,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,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和所处环境的不同,驶离恢复的时间也不同,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的时间,在这两秒的时间里,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,对安全有着致命的威胁。

据了解,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,从而使得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,从而导致错误的操作。

除了对迎面驶来的车辆有影响,远光灯也会在前车的后视镜中表现成大面积光晕,而光晕会缩小你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,如果此时想并线或转弯,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也是完全不可能的。

因此,姜工程师建议广大驾驶员在夜晚视线不好,选择放慢车速行驶,这远比开启远光灯增加照明安全得多。如果在必须使用远光灯是,应该与近光灯交替使用。如果在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,因为此时空气透明度较差,灯光会在空气中行程漫反射效果,不仅不会让你看的更远,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影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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